一、 企業經營者資訊
公司名稱                  菊之鱻食品有限公司
公司統一編號          28133207
公司代表                  黃福龍
店家地址                  88055澎湖縣馬公市鎖港里鎖管港1062號1樓
店家電話號碼          06-9951551
店家電子郵件地址   jtxservice@jutsuxian.com.tw
店家傳真號碼          06-9951552
食品業者登錄字號   X-128133207-000007

二、 商品資訊
1. 商品銷售及配送服務。包含:
■ 假日:禮拜六/禮拜天/人事行政局公告之國定假日
■ 非實體通路銷售之商品七天猶豫期(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
■ 付款方式: 貨到付款/匯款/線上刷卡。
■ 運送方式:宅配/貨運。
2.商品名稱/淨重/原料:依產品頁面所示(https://www.jutsuxian.com.tw/productlist.aspx)。
3.商品運費計價方式將於電銷中說明。
4.本公司得依實際情形,增加、修改或是終止上述相關服務。
5.原產地(國):台灣澎湖。
6.以消費者收受日起算,至少距有效日期前180日以上或製造日期後60日內。
7.電銷中會清楚說明交易總價款,並說明商品單價、商品總價、折扣方式等資訊。
說明範例如下:
■ 台灣本島(宅急便認定偏遠地區 運費另計):滿1500元優待免運
■ 其他離島:金門部分地區(大金門、小金門)、小琉球、馬祖全部地區、綠島:
1~12罐運費440元,13~24罐640元,25~36罐1520元,無免運優惠
■ 以下區域恕不提供宅急便包裹收送服務:
宜蘭縣-釣魚台列嶼(全),高雄市-東沙(全)、南沙(全),澎湖縣-馬公(虎井島、桶盤島)、望安(全)、七美(全)、白沙(大倉嶼、員貝嶼、鳥嶼、吉貝嶼)、金門縣-烈嶼(大膽島、二膽島)、烏坵(全)、 台東縣-蘭嶼(全)

三、本公司投保富邦產品責任險1000萬。


四、付款方式說明
1. 貨到付款。
2. 匯款。
3. 線上刷卡。


五、 確認機制
消費者依據本公司電銷時提供之確認商品數量及價格機制進行下單。下單內容,於下單後1個工作日内除正當理由為拒絕外,即視為買賣契約成立。


六、 商品交付地、日期及交付方式
1. 電銷時客服人員清楚說明商品交付日期或期間,並按照消費者提供之配送資料配送。消費者如採取匯款後再寄送商品者,本司於收受貨款後三日內將商品寄出或交付消費者。(雙方另有約定者不在此限)
2. 交付(運送)方式:宅配/貨運(依照商品說明頁,不同溫層無法合併於同一比訂單中)。


七、 郵購買賣消費者之解約權

(一) 企業經營者於訂立本定型化契約時,應告知消費者以下事項:
1. 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商品後七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
2. 已於第一項企業者資訊企業載明經營者名稱、負責人、電話、電子郵件信箱、營業所在地、營業時間及與契約有關之洽商人員聯絡資訊和受理消費者申訴之方式。

(二) 除消費者與本公司另有特約外,本公司收到解約通知後一個月內,將於至消費者之住、居所或約定處所取回商品;除因消費者之事由致無法取回者外,逾期消費者不負保管義務。


八、金額返還規定
消費者依消保法第十九條規定行使解約權時,企業經營者應於收到解約通知後,現金交易者應於7日內將價金返還予消費者。


九、商品訂購數量上限
本公司必要時,將會於電銷中說明清楚訂購商品數量上限資訊,並就特定商品訂定個別消費者每次訂購之數量上限。消費者逾越本公司說明之數量上限進行下單時,企業經營者僅依該數量上限出貨或提供服務。


十、受領物之檢視義務
消費者於收受商品後,應按物品性質,從速1天內檢查其所受領之物,如發現應由本公司負擔保責任之瑕疵時,應立即通知本公司。


十一、業者之保密義務
本公司對消費者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應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並負有保密義務,非經消費者書面同意,本公司不得對外揭露或為契約目的範圍外之利用。契約關係消滅後,亦同。


十二、消費爭議之處理
企業經營者應就消費爭議說明採用之申訴及爭議處理機制、程序及相關聯絡資訊。


十三、訴訟管轄
因本契約發生訴訟時,雙方同意以澎湖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但不得排除消費者保護法第四十七條及民事訴訟法第四百三十六條之九規定之小額訴訟管轄法院之適用。

為保障彼此之權益,本公司絕對保有接單及出貨與否之權利,敬請理解!